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权力清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职权名称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
职权类别 |
其他权力 |
职权编码 |
其他权力-5 |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条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行使主体 |
市级实施主体:365bet平台 区级实施主体: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备注 |
监督电话:12320
序号 |
运行环节 |
责任事项 |
1 |
(一)受理 |
1.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予以受理; 2.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不需要备案的,告知不需要备案。 |
2 |
(二)备案 |
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加盖备案章,标注备案号。 |
3 |
(三)公开 |
标准文本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开。 |